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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职工活动中心管理的通知

时间:2025-07-08 12:58:07 文章来源: 党建工作部 作者:张彦东 点击量:181

公司广大职工:

为加强职工活动中心的规范化管理,营造安全、舒适、整洁的活动环境,更好地服务广大职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现就职工活动中心管理事项进一步规范如下,请全体职工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

一、适用对象与管理要求

职工活动中心专为公司职工提供文体休闲服务,原则上仅限本公司职工使用,外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

所有进入活动中心的人员须自觉遵守本管理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行为人承担相应责任。

(一)入场须知与健康提示

禁止酒后入内,不得携带宠物及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刀具等危险品入内。

进入人员请妥善保管随身贵重物品,遗失责任自负。

患有不适合剧烈运动疾病的人员请勿参与相关活动,否则后果自负;活动人员应结合自身状况选择适宜项目,活动前充分热身,避免长时间剧烈运动引发不适或受伤。

(二)活动人员文明行为规范

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涂乱画、乱扔垃圾、赤膊、喧哗、追逐打闹等不文明行为。

进入人员须穿运动鞋或软底鞋,禁止穿硬底鞋、皮鞋、高跟鞋及带铁钉、铁掌的鞋子参与剧烈活动。

严禁翻越门窗、攀爬设施、私接电源、擅自进入配电间、使用明火、堵塞消防通道等危险行为,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设施设备使用规范

使用篮球场、羽毛球场、台球室、乒乓球室、健身房等设施时,须自觉爱护,用后及时归位,不得随意搬动、拆卸或带走。

使用各类器材时,请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确定使用方法的设施器材请勿擅自使用,以免发生意外,否则责任自负。

禁止污损、破坏场地地面、墙面、照明设备、管道、卫生器具等公共设施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四)其他注意事项

进入活动中心的人员,不得从事违反公序良俗或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工作人员职责要求

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开放和关闭场馆,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不漏岗。

负责维护场馆秩序、环境卫生及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管理工作,有权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劝阻、警告或驱离;如遇突发事件或无法控制情况,应立即上报公司处理。

每日闭馆前须对场地及设施进行全面清理、检查,重点包括:水源电源是否关闭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健身器材及其他设备是否正常发现设施损坏、丢失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并做好记录。

闭馆前务必关闭照明、设备电源、水源及门窗。遇大风、雨雪等极端天气时,应提前采取防范措施,必要时经公司批准可临时闭馆。

三、工会办公室职责要求

监督职工活动中心日常管理维护,确保工作人员履职到位、设施设备状态良好。

制定活动中心相关规章制度,并结合实际情况持续完善

听取职工、领导和活动中心工作人员的意见反馈,有效改进活动中心的管理工作。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由工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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