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国能河北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
首页 > 政工天地

关于组织中级管理人员、党员、统战人士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的通知

时间:2024-11-13 15:00:26 文章来源: 党建工作部 作者:邢燕 点击量:288

各党(总)支部

按照集团公司《关于举办科级及以下干部、党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培训班的通知》安排,公司党委研究决定,拟在全体中级管理人员(助理、管理岗)、全体党员、统战人士范围内组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本次培训由公司党委统一部署,各党(总)支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2月23日,所有参培中级管理人员(助理、管理岗)、党员、统战人士须在12月23日前完成学习。

二、培训对象

之前未参加集中轮训的公司党委委员;

(二)中级管理人员(助理、管理岗);

(三)各支部所辖党员;统战人士。

三、培训内容

党员、统战人士重点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1门课程,之前未参加集中轮训的公司党委委员、中级管理人员(助理、管理岗)在此基础上增加“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加强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2门课程,相关课程均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负责同志和骨干教师讲授。

四、培训管理

1.培训方式。各党(总)支部组织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通过中国干部网络学院https://www.cela.gov.cn/home/training/index)平台视频课程开展集中学习,并结合实际组织研讨交流,并做好学习笔记、签到,学习影像

2.培训时长。之前未参加集中轮训的公司党委委员、中级管理人员(助理、管理岗)培训时长不少于4个半天党员不少于1个半天;统战人士培训时长不少于1个半天由党建工作部组织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总)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人员学习培训,全过程指导认真实施,组织人事部、党建工作部做好督学督查,各党(总)支部专题培训结束12月26日报送培训总结至邮箱:12044773@ceic.com。(不少于600字)

2.确保应训尽训。组织人事部、党建工作部、各党(总)支部要做好统筹,尤其针对之前未参加集中轮训的党委委员,要确保通过本轮培训实现全覆盖,并在培训中结合实际组织好研讨交流。

3.严守纪律要求。学习内容不得通过互联网、手机、微信等方式发布。

    

  组织人事部、党建工作部

2024年11月12


0.078078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