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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职工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 整改整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1-22 16:54:04 文章来源:组织人事部 作者:侯欣 点击量:186

公司各支部、部门

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开展职工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整改整治工作的通知》(人函〔2024〕750号要求,现在公司范围内开展职工违规经商办企业“靠企吃企”问题专项整改整治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整改整治范围

本次专项整改整治对象为与公司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职工。

二、整改整治内容

(一)管理人员

包含公司M8-M12级及T8-T12级人员以及重要岗位人员,重要关键岗位人员是指公司组织人事部、财务产权部、纪委办公室、物资采购部、燃料管理部采制化班组人员密切相关易于滋生腐败的“三集一重”岗位,包含以上部门M7-M5级及T7-T5级人员。

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违反规定,个人经商办企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股份或者证劵、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进行投资入股等营利性活动;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经营与所在任职企业同类经营的企业;

3.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投资或者经营的企业与本企业或者有出资关系的企业发生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的经济业务往来;

4.其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以及损害本企业利益的行为。

(二)其他职工

除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

其他职工不得有下列行为:
1.投资与本企业有关联关系企业;
2.投资为本企业提供燃料、原材料、辅料、设备及配件

和提供设计、施工、维修、产品销售、中介服务或与本企业有其他业务关联的企业;
    3.投资与本企业经营同类业务的企业;
    4.其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以及损害本企业利益的行为。

三、整改整治时间

2021年以来职工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开展全面排查、核实处置。

四、工作安排

(一)自查申报

各党支部按照要求对职工违规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组织职工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微信小程序)”,通过“其他应用”模块的“投资任职情况查询”,自查投资任职信息,认真填报《经商办企业自查研判情况报告表》(附件1).管理人员将本人的自查情况填写到A表,其他职工将本人的自查情况填写到B表。职工要对填报内容作出承诺,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甄别核查

1.按照职工管理权限,各党支部负责收集职工投资任职信息截图,对职工填报信息逐一进行核查,完善《经商办企业自查研判情况报告表》(附件1、2),按照“一人一档”原则进行留档。

2.请各党支部安排专人负责,汇总核查结果,形成本部门职工《经商办企业整改整治统计汇总表》(附件3),经党支部书记、主任签字后纸质版、电子版于11月26日前报送组织人事部。

3.请各党支部安排专人收集每位员工投资任职信息截图(截图以员工姓名命名),同时将每人《经商办企业自查研判情况报告表》签字纸质版、电子版汇总后,于12月4日前报送组织人事部。

4.根据通知要求,对专项整治期间主动纠正的干部职工视情节从轻或免于处理,违规经商办企业的,应在一定期限内全部清退或转让所有股权。凡不主动向组织报告,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从重处理。

 

附件:1.经商办企业自查情况报告表(A表)

      2.经商办企业自查情况报告表(B表)

      3.经商办企业整改整治统计汇总表

 

 

组织人事部

2024年11月22日

附件1.经商办企业自查情况报告表(A表).xlsx

附件2.经商办企业自查情况报告表(B表).xlsx

附件3.经商办企业整改整治统计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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