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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员工绩效评价的通知

时间:2024-11-29 11:51:34 文章来源:组织人事部 作者:侯欣 点击量:302

公司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导向作用,全面落实公司年度目标任务,按照《国能河北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全员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和公司三项制度改革相关要求,计划在公司范围内开展2024年度全员绩效评价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全员绩效评价为2024年度绩效评价。全员绩效评价以部门为单位开展,绩效评价范围为公司在册员工。

2.2024年度全员绩效评价分为中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年度绩效评价。中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评价按照公司《国能河北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民主监督与考核领导人员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员工年度绩效评价包含部门年度考核成绩和个人年度测评成绩的加权得分。即:员工年度绩效评价得分=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得分×30%+个人年度测评成绩×70%。

其中个人年度测评内容分为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三个方面。其权重分别为50%、20%、30%。详见员工年度绩效评价表。

3.绩效评价方式由熟悉被评价者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的直接主管和部分员工代表组成的考评小组进行评价考核(考评人员一般不少于3-5人)。

4.绩效等次以年度绩效评价得分为依据,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即得分90-100分对应绩效等次为优秀;70-89分对应绩效等次为称职;60-69分对应绩效等次为基本称职;59-0分对应绩效等次为不称职。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部门实际参加绩效评价人数的20%;基本称职和不称职评价标准采取否决原则,达到否决条件的评价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直接确认为基本称职等级。

1违反国家、地方及上级单位规定,2次及以上轻度违纪的;

2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

3)考核期内缺勤20天以上,病假累计超90天;

4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或本岗位履职出现较大失误的,或对公司生产经营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经公司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认定为基本称职的员工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直接确认为不称职等级

1违反国家、地方及上级单位规定,严重违纪的

2受到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或本岗位履职出现较大失误的,或对公司生产经营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经公司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认定为不称职的员工

4依照《薪酬管理制度》规定被取消绩效工资的;

5发生严重影响企业形象的事件,被媒体曝光或受到相关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请各部门于2024年12月13日前组织开展员工绩效评价工作,完成员工年度绩效评价表(纸质版经部门主任、书记签字),以部门为单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交组织人事部备案,组织人事部将按照绩效评价得分录入ERP全员绩效考核档案信息系统。绩效考核结果是培训开发、评优评先、员工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员工年度绩效评价工作,严肃绩效评价纪律,保证绩效评价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附件:1.国能河北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全员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2.员工2024年度绩效评价表

 

                                 组织人事部

 2024年11月29日

附件1.国能河北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全员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doc

附件2.员工2024年度绩效评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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